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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有寫讀書心得了,其實還是會看些書,但是有的只閱讀一半沒法寫,而勵志書、歷史書或各類工具書等只是翻翻沒有很認真閱讀的也不適合寫,其餘,大部分閱讀完的書評都寫在電影文裡囉~

 

因《時光邊緣的男人How to Stop Time》封面以福爾摩斯大人班奈狄克·康柏拜區Benedict Cumberbatch作為宣傳,好奇心一起就拿起來閱讀了。小說以慢死之身在時間河流中泅泳的發想非常有創意啊,實際上,我在閱讀時還很懊惱自己怎麼就沒想到這樣的題材XD(想到題材跟實際去創作是不同等級的)

 

讀著讀著,總有種似曾相識之感,原來與2007年的電影《這個男人來自地球 The Man from Earth》的構想相仿(2017年還拍了續作喔)。電影裡不會衰老的男人約翰·歐德曼John Oldman已經14000歲了,小說《How to Stop Time》聰明的做了改編,主角湯姆Tom的年紀是439歲,主軸也跳脫電影框架另闢新徑,除了認真解釋Tom不老症的特殊身體結構(細胞核DNA突變,有強大的免疫系統),讓人體會慢老族的美麗與哀愁,更賦予「時間」獨特的意義。

 

電影裡14000歲的John在一個房間中接受同事的詢問並做出遊歷人間的解惑,後段探討的主題在於宗教和被神格化的耶穌基督。小說論述的議題是愛與救贖,內容著重於Tom在生命重要時程裡所經歷的考驗與心境的變化,思維的廣度與深度兼備。當然,電影與小說相互參照有另一層次的趣味,而這本小說也被買下版權要拍成電影,屆時應該會被拿出來互文或比較。(此外,近期同樣涉及不會變老主題的電影是2015年《時空永恆的愛戀The Age of Adaline》裡大約100歲的艾黛蓮Ada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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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年於法國出生的湯姆Tom在人間已活了四百多年。

 

從十幾歲少年時,時光彷彿忽略了Tom這個個體的存在,使他擁有難以變老的容顏(大概要過十五年才看起來老了一歲)與緩死之身,他與母親後來定居於英國薩福克郡。

 

18歲那年1599母親被女巫獵人威廉·曼寧汙衊為女巫淹死,傷心的Tom逃離後遇到蘿絲Rose26歲(1607年)與之結婚並生下女兒瑪麗安,一家人有了短暫的歡樂時光。但命運仍捉弄了這家人,後來Tom離開家人繼續躲藏、Rose得到瘟疫過世、女兒也逃走了。為了達成Rose遺願,找尋和他一樣有不老同體質且失蹤的女兒,接下來的四百年,Tom苟活於世上。

 

經過重重磨難,害怕讓人發現不老祕密而被當成異類研究,也怕招來獵奇者的覬覦,一百多年前,Tom加入以亨德里希為首的隱密組織「信天翁會」,這個團體裡都是他們這類慢老族群,Tom在同一個地方生活八年就得遷移到另一個國家重新開始。

 

到了現今,Tom看起來像是個四十出頭的中年人,他回到英國倫敦擔任教職時認識了法文老師卡蜜兒Camier,心中出現了久違的悸動。就在找尋女兒有了一線希望時,Tom生命裡發生了第三回的大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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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分為五部,以Tom的第一人稱敘寫他的奇幻人生經歷。和時光穿越不同的是,Tom是從16世紀一直活下來的,他度過這四百多年的每一天,而不是採點狀或線式時間活過古代。

 

要書寫或觀看四百多年的歷史其負荷不免過大,英國作者麥特·海格Matt Haig機智的以Tom生命裡重要的人來紀年記事:如出生、母親的死、遇見愛人蘿絲、妻子死亡女兒失蹤、結識重要朋友歐邁、執行亨德里希交付的招攬或屠殺任務…等。Tom遭遇的歷史事件、遇見的赫赫有名人物歷史皆有可考,作者在虛幻中又呈現出類真實的情境煞是迷人。

 

小說內文以今昔時間交錯來建構Tom的悲情人生,可是繁複的時間點在閱讀上還是有些跳躍與錯亂,後來自己做了年代簡表才免除混淆情況(那是因為妳只有金魚腦吧)

 

在漫漫時光裡旅行,Tom體悟到「愛,讓人有勇氣活下去」。不管是蘿絲與女兒給他的愛,或是卡蜜兒給他的溫情,都讓內心孤單的他得到生存的能量與活泉。作者用字精準文意優美且頗具詩意,不過,小說裡敘述Tom與蘿絲的愛情橋段真是淡如水,雖然平凡中可以見證偉大,但仍難以感受到這份愛如何讓Tom魂牽夢縈四百年?倒是遇到第二個心動的女人後,卡蜜兒是法國人連結了Tom的原生家庭,以及卡蜜兒因看到Tom彈鋼琴的那張1929年老相片而心儀挺浪漫的,老相片作為Tom秘密的出口也很具巧思。

 

末段女兒的出現、抵抗領導人亨德里希章節也有些過於水到渠成,亨德里希的死法更令人傻眼,鋪陳許久的驚悚氛圍隨之流失。所以,寫小說有時可能不要從前面按照順序往下寫,或許先把結局寫好才不會頭重腳輕。(從沒寫過小說的人還敢大放厥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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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吸引我的有兩點,一是重新思考「無法和別人一樣在有限生命終結時死去是一種幸運還是一種詛咒?」

 

這個議題以前也聽過看過想過,我的答案是詛咒,因不想看親人朋友逝去而自己獨活於世上。然而從一千多歲的亨德里希其角度來看此事,「長生慢老」卻又不是全然的壞事,對亨德里希而言還是一樁美事呢!亨德里希認為只要特別遵守「不要愛上別人」守則,不談戀愛、心裡也不要妄想得到愛情,日子就會過得不錯。

 

你可以愛美食、醇酒、音樂、書、旅遊,但不要跟普通人建立連結,也盡量不要對你遇見的人產生愛的感覺。亨德里希將一般人稱之為「蜉蝣」(就像不會魔法被稱為麻瓜~哈)與蜉蝣共舞的時刻進退需得宜、裡外要分明,即可明哲保身。但這樣不想被愛束縛以保持自由的亨德里希,無法體悟親人對於Tom的重要性,他製造誤解讓瑪麗安與Tom無法團圓,也為自己寫下生命休止符。

 

「不要愛上別人」是過盡千帆看盡人性是非善惡的亨德里希之黃金信條。愛一個人雖然能帶來幸福,但不幸也會跟隨而至,自己的性命難保,還會替親人、朋友帶來難以預料的災難(如Tom)。捨棄愛的牽掛會減少羈絆,更能過稱心如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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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快意人生呢?Tom1599年曾與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共事、1891年在美國卡內基音樂廳Carnegie Hall聆賞過柴可夫斯基Peter Ilyich Tchaikovsky指揮的樂曲、1926年在L.A遇到卓別林、1928年在法國見過史考特·費茲傑羅Scott Fitzgerald與他老婆。Tom航海過、學會多種樂器,並遊歷過英國、法國、冰島、美國等國;當過魯特琴演奏家、鋼琴師、歷史老師…擁有許多不凡經驗。

 

這些過程雖僅輕描淡寫,但運用了名人、文學、地景、音樂等元素,為小說增添懷古幽情的韻味,此為吸引我的另一點。

 

對於Tom來說,慢老的那些林林總總優點遠比不上有愛的歸屬感。對於幾百年來的孤獨,他已覺厭倦;曾為了執行信天翁任務而殺人更讓他良心不安。愛~才是他這位老人瑞的真正救贖。

 

為了女兒瑪麗安,為了還長遠的未來,Tom勇敢的反抗以恐懼箝制信天翁會員的亨德里希,救回女兒也與卡蜜兒相守。How to Stop Time,只要停止讓時間支配自己,每個時刻都有全新的意義,每個瞬間都成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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