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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朗讀》的時空背景在1944年的德國,以一對年紀懸殊的男女戀情為主軸,探討德國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歷史、聽命執行「殺人」任務的執行官與祕密警察所背負的原罪、接受納粹的殘暴行為或明知殺害猶太人不可為卻默許的一般德國大眾之「集體罪惡」。 

《為愛朗讀》得了許多電影大獎,影評也佳。但當我觀賞後,卻被當中沉重的氛圍壓得透不過氣,同時也對女主角的想法和行為產生了許多疑問。 

15歲的麥可Michael Berg〈大衛‧克羅斯David Kross飾演〉有一天身體不舒服而在街道上狂吐,此時,被公車剪票員韓娜Hanna Schmitz〈凱特‧溫絲蕾Kate Winslet 飾演〉發現後,便為他清理身上的穢物並帶他回家。

麥可腦中心中對這段奇異的經歷揮之不去,待身體逐漸康復後即帶了鮮花登門去道謝,就在這一天,年齡相差二十一歲的兩人便發生了親密關係〈電影與書的時間點稍不同〉。

麥可對屬於韓娜成熟女人的特有姿態、移動的方式、身上的氣味與兩人之間的激情產生無限的眷戀,彷彿走入了一座神秘花園,魂牽夢繫。在一次與麥可閒聊學校課業時,韓娜要求麥可為她朗讀他的讀本。

從此,朗讀名家著作便成為兩人相處時光的重要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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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朗讀、聊天、單車旅行…兩人的相處為麥可帶來空前的幸福感,但他卻無法將此事告知任何親人或朋友。另外,隨著麥可的朋友圈和生活圈擴大後,他與韓娜之間一弱一強的關係也漸漸失衡,心中對韓娜產生一種怨懟。

一天,韓娜心情沮喪,對麥可態度冷淡,但隨即又充滿柔情,讓麥可不知所以。隔天,他去韓娜住處時竟發現人去樓空,麥可為此痛苦不已。〈書中的描述是:麥可在學校泳池畔放空時,突然看到韓娜出現在對街上,他不知如何表現而猶豫閃神時,一回神韓娜已不知去向。他一直認為自己當天沒有走向韓娜是一種不可寬恕的背叛。〉 

再次見到韓娜時已過了七年。此時麥可是法律系的研究生,到法院旁聽見習時赫然發現韓娜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審理的是納粹時代時秘密警察執行任務所犯的罪行。 

韓娜在1943年曾經到西門子工廠應徵工作而擔任祕密警察,工作之一是負責挑選須被送走的猶太人(送進毒氣室處死)。在一次遣送猶太人的途中,夜宿在一間教堂,深夜教堂被砲彈擊中起火燃燒,教堂內的猶太人因門被反鎖住無法逃脫而活活被燒死。當時,約300個猶太人中僅一對母女逃生,女兒出了一本相關的書控訴祕密警察的暴行並在法庭上當證人。

當年擔任祕密警察的德國女性中僅韓娜一人承認做了此事,並反問法官:「顧好猶太人不讓他們逃脫原本就是我的責任,如果是你,你要怎麼做呢?」也因韓娜的坦白與不願讓專家來辨識她寫的字而默認一切罪行,使她被判無期徒刑。 

麥可對她的表現與承認一切罪行充滿不可置信,抽絲剝繭下才知韓娜原來是個文盲,而她為了掩飾此事,竟願意接受被囚禁一輩子。當年韓娜對麥可的不告而別,即是因為韓娜工作表現良好被升官,她無法讓同事知道文盲的事實而辭職。 

*觀看到此,我也不可置信,一個人可以是文盲,但她的道德認知與判斷能力也會因此而盲嗎?韓娜雖然不識字,也需要一份自力更生的工作,但對於「迫害」無辜的猶太人致死卻沒有太多的天人交迫心情,真使我震撼啊!雖是大時代下被納粹黨利用的棋子,可是在必要時刻也能有所選擇吧。愚忠對於人心的荼毒力道著實強大。另外,韓娜既然認為文盲很丟臉,有損尊嚴,她除了工作外,有許多空閒時間,為何不曾自力學習認字呢?而要選擇隱藏? 

麥可〈雷夫‧范恩斯Ralph Fiennes飾演成人後的麥可〉從韓娜服刑的第八年起,開始自己錄文學著作寄給韓娜聽,一直寄到第十八年韓娜即將減刑出獄為止。這十年間,韓娜竟靠聽錄音帶苦學而學會了認字、閱讀和習寫。她曾寄多封短箋給麥可,但麥可未曾到監獄見過韓娜也未曾回過信。直到韓娜即將出獄的前一週兩人才見了面。

歲月將韓娜的如花美貌摧殘成一滿布風霜的老嫗,兩人簡單交談後約好一週後再見,但一週後韓娜選擇自殺,結束了兩人糾纏近三十的愛戀。 

為何麥可花這麼多時間錄音寄卡帶給韓娜,但卻從未去探視過她,也未回過她隻字片語?讓獄中的韓娜失望不已,終至絕望。 

麥可認識韓娜時才十五歲,與韓娜的那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戀長據心頭,從此再也無人能頂替韓娜在心中的位置。與韓娜分離後的麥可談戀愛時無法投入、婚姻難以維繫、與女人的關係無法長久…但他愛的女人竟是個替納粹執行殺人任務的劊子手,而且與他相戀時就已經是這樣的身分了!麥可愛她,卻也怨她,只好選擇避不見面但用聲音繼續愛戀她、眷顧她。 

韓娜為何在出獄前自殺?因為麥可雖然用聲音傳達對她的愛與眷戀,但他既不探視又不回信,讓她在獄中異常折磨,出獄的前幾年就全然放棄自己。她知道麥可愛她但也恨她,她沒有辦法面對麥可並依賴他度過餘生。 

◎小說由德國法學家兼法官的Bernhard Schlink徐林克撰寫,德文小說《Der Vorleser 朗讀者》,中譯本名為《我願意為妳朗讀》。看了小說後,諸多疑問終得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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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韓娜長期自甘於當文盲而不停的逃避需要識字的工作,小說中提出了一個論點:「當一個人對某件事不太上手,錯過了學習的恰當時機。久而久之,心底對那件事形成排斥或被那件事排斥後,往後的歲月中就對此事再也沒有勇氣與信心面對了。

韓娜因為是個文盲,自覺可恥,為了不讓人識破這個秘密而換了許多工作,遷移了許多住所,最終還因為要維持自尊而被判終身監禁。結果她在獄中,沒有工作的壓力沒有人情的負擔,反而自學了識字與閱讀,但此時的成果只讓人更不勝唏噓啊。 

※納粹的罪行眾人皆知,但在同聲譴責納粹種種暴行之時,當時默許的德國民眾是否也須承擔姑息罪行的「共業」?後代子孫是否無法自外於歷史的責任呢?在法庭上譴責如韓娜那樣的罪犯時,就能將德國人「集體罪惡」沖淡於無形嗎? 

二戰結束十六年後的1961411日,在以色列耶路撒冷法庭中,展開一場令全球矚目的納粹戰犯審判,受審者是德國納粹軍官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他曾將上百萬的猶太人送上朝向死亡的列車。艾希曼在法庭上陳述「我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不能算是犯罪。我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就這個問題來說--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我無罪。」漢娜的想法與此雷同,這些人的思維即學者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述「平庸的邪惡」。 

 

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全程參與此次的審判活動,透過現場的實際觀察,以及對歷史的大量分析,提出了「平庸的邪惡」概念:艾希曼之所以有如此作為,是因為他沒有思想能力(thougtless),而這就是平庸。社會上的大多數個人不思考,集體的瘋狂,這樣的邪惡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邪惡本身並非得如希特勒般狂暴,而是可以平凡無奇的展現在任何人身上,並且其發揮的作用絕對不亞於血腥屠夫(漢娜.鄂蘭在雜誌上發表五篇文章,結集為《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 

※愛人或親人的性格中,如果揉雜了世人所無法接受的殘忍,那麼,你還會依然無怨無悔的愛他嗎?麥可對韓娜這種有距離卻純淨的愛,在我看來,是出自於靈魂深處的高尚摯愛,韓娜在獄中因這樣的愛而幸福,更因這樣的愛而心如刀割。韓娜體會過真正的愛與幸福,當它失去時,才能真正悔悟自己曾經剝奪他人愛與幸福的殘酷吧。 

PS.凱特‧溫絲蕾Kate Winslet 以本片勇奪2009年奧斯卡最佳女主角、金球獎最佳女主角和英國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等三項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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